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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碰上「冷面阿嬤」,有理說不清,委屈肚裡吞。

那天連跑兩處公家機構,惹了一肚子惱火,再次領教加國第一線公務員的辦事態度。

先前獲得的訊息是,遷居安省申請健保卡須經過三個月的「等待期」,期間內不可離境超過一個月。老胡將於十二月回台省親,可能影響健保卡的申領時限,因此搬來之後仍在觀望。後來聽一位友人告知,「等待期」的規定係針對新移民而設,從他省搬來的居民,無須等待,可立即以原卡申換新卡。

既然如此,事不宜遲,專程到位於Kitchener的健保單位申請換發,填表後等了半個小時才輪到我們登櫃,辦事員是一位表情嚴肅的「胖阿嬤」,查驗身分之後,要我們提示「居住本地」的證明,「班長」拿出近期有地址、收件人姓名的帳單,阿嬤竟然不予採信,扳著臉孔嘟囔半天,要求查驗駕照,當她發現我們仍持亞伯達省的駕照時,立刻拒絕我們的申請,要求先去換領安省駕照,再持新照申請健保卡。

這樣的要求很難令人心服,難不成,不開車沒駕照的居民,就不發健保卡了?申領規定明文條列洋洋灑灑十多項佐證資料,阿嬤為何非緊咬「駕照」一項不可,駕照真的最能證明「居住事實」嗎?公僕面對民眾擺出一副法官問案、判案的姿態,怎令人消受得起?

阿嬤斬釘截鐵,咱們身在屋簷下,還能說什麼?轉往附近的監理所申請換駕照,沒想到,氣上加氣。當時接近下班時間,辦事員已然心不在焉,神色不耐。交涉結果,才知道他省駕照只認持照時間長短,不採認實際駕駛經驗,持照時間未達門檻,一律降級更換,依此邏輯,老胡在亞省考取的高級牌,無條件降為安省的初級牌(G2),五年內還須參加一次路試升最高級G牌。大瑞因為取照已五年,不問駕車經驗,直接換發G牌。「班長」最慘,一年前才在亞省花了一、兩百元考取的七號牌,在此硬被視為廢紙一張,必須重新參加筆試、路試!老胡對此好有一比,「媳婦熬成婆,不問賢與拙」!

辦事員因為趕著下班,不耐煩的神色全部堆在臉上、吐自嘴裡,「時間一到就逐客封門」的氣氛越來越濃,臉皮忒薄的老胡只好識趣的「準時」奪門而出。

逃離「衙門」,氣憤難當,但回頭一想,安省換照規定雖然莫名奇妙,不可理喻,咱家至少還有大瑞一人受惠,「失財一千,撿回五百」,胸中悶氣也就消解了大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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