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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進旅居國外「格友」的部落格,發現最常談的話題便是「吃喝玩樂」。

吃,概分成兩部分:一是外食時發現的可口、特殊、又花費不多的美食;一是自己動手做的點心佳餚,既然敢端上部落格,自然是值得分享的研發。

喝,內容與吃略同,之所以能另成一「格」,當然學問也不小,有好吃的卻缺好喝的,絕對是美中不足,能挖空心思變出新花樣,適時分享也是一種美德!

玩,吃飽喝足,當然就要走出戶外,看山、看水、看雲、看花去,這部分以圖文並茂的遊記居多,十分賞心悅目,令人足不出戶也能遍看大千世界。

樂,人生能「樂」的事太多了,關鍵是心境及有無「找樂子」的動力。想好好經營部落格的朋友,絕大多數都有「想樂享樂」的心,願意探訪心中嚮往的桃花源,也樂意呼朋引伴「眾樂樂」。

有人問,到了國外是不是就搖身變成「英英美代子」,否則,哪有「美國時間」在部落格裡優哉游哉?時間多不多,因人而異,比較客觀的說法應是:人在異國他鄉,思緒容易沈澱,一般而言,生活步調也變慢許多,可有餘裕反芻生活中的點點滴滴,有新發現、新感覺,將之紀錄下來,生活好像增加了厚度,添進了質感,有這些做撐持,就會覺得比以往庸庸碌碌的日子充實、踏實。

「習以為常」是很要命的生活情趣殺手。來到國外,新鮮感重新燃起,再加上生活態度必須跟隨當地文化作必要的調整,從初階的吃喝玩樂入手是必然,只要方向正確,先將這一部分打理好,還怕沒有好的心情、好的體能擴大悠遊領域嗎?

報告完畢,感覺「巴逗」有些夭,嘴巴有些饞,接下來,「看」些吃的吧……

 

 

這是「班長」第二次做成的玉米土司,形狀雖然有些怪,可是美味不減。

剛剛出爐的燕麥土司,這是第二次做,稍稍做些改進,結果大功告成。它沒有玉米土司香,可是口感更好(因為少了雞蛋,多了燕麥的Q勁)。

上次做牛奶土司失敗,麵完全沒有發起來,成了這副德性!「班長」還在苦思癥結何在?

我們家使用的發粉,效果不錯。這裡氣候乾燥,發粉不易變質;台灣過於潮濕,保存發粉須格外小心,一旦受潮,麵包就做不成了。

用台南帶來的小火鍋湯料,在砂鍋裡熬出色香味俱全的好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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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目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